時間:2024-10-08 09:49
來源:寧德市人民政府
本方案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,由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負責解釋。
附件:1.寧德市“無廢城市”建設指標表
2.寧德市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程項目清單
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9月25日
編輯:陳偉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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